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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愛法律工作 楊振威上任河濱縣首位華裔法官|今日加州

熱愛法律工作 楊振威上任河濱縣首位華裔法官 近期上任的河濱縣高等法院法官楊振威(Jerry C. Yang ),是河濱縣首位華裔法官。3歲從台灣移民美國,2005年以法律博士學位的畢業於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(UCLA),並獲得法律博士學位。 他說起自己小時候,經常幫助父母做翻譯工作。隨著時間推移,他開始對法律萌生興趣。 河濱縣高等法院法官 楊振威:「慢慢的變成,不只是翻譯,等於說幫他們來,就是代表他們,然後就是跟對方要求,我們想要什麼樣子,然後慢慢就變得比較像做律師的這種工作,所以,就從這邊開始,然後就越來越有興趣。」 2008年,楊振威開始在聯邦檢察官辦公室任職檢察官。期間,一名學生因為服用含芬太尼的安眠藥而死亡的案件,在他與同仁的努力下,順利把凶手繩之以法。 河濱縣高等法院法官 楊振威:「河濱縣檢察官就沒辦法起訴賣藥給她的(人),基本上很小的量他們做不出來,他們就變成一個輕案,河濱縣的檢察官就要求我們的聯邦檢察官去來調查這個案子,後來我們就做了這個案子,就做出來了,所以,就把他,賣給他女兒(藥)的人就抓了。」 後來,對法律滿懷興趣的他,希望進一步申請法官職位,運用所學,幫助更多人。他指出,申請一般需要10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經驗,而且要親自到州長辦公室申請,並通過詳細的背景調查。 河濱縣高等法院法官 楊振威:「比如說你對方的律師,你以前的客人,你的鄰居,全部他們都會要來做個調查,他基本上他就想看你這個人是在跟別的人怎麼相處,通常是,你律師做的再好,你要是跟很多人,不管是你是鄰居,或者對方的律師,或者你的客戶,或者法官,相處的不好話,他就通常就不會要你。」 終於在2022年8月,他順利就職河濱縣高等法院法官。他指出,法官工作跟檢察官相比,法官責任很大,也很辛苦,通常每天要判上百個案子,但他仍要求自己負責任的做到公平公正。 河濱縣高等法院法官 楊振威:「你有很大的決定的力量,但是,你的力量是很窄,就是說,只有這個案子帶到你前面來的時候,你才有力量,你做聯邦檢察官的時候,你的權力就很廣。」 河濱縣高等法院法官 楊振威:「我可能是因為比較新,所以我當時那時候,就是每個人要認罪要定罪的時候呢,我就問的問題比較多,我有一天,我就問到,發現這個人根本沒有罪,本來他已經準備要來認罪了,實際上他沒有做違法的事情,那時候,我心裡上感覺很高興。」 目前,楊振威還在輕罪審判法庭工作,他即將在今年12月,轉到重型罪法庭。 河濱縣首位華裔法官 #楊振威 #河濱縣高等法院法官 #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 #聯邦檢察官辦公室 #州長辦公室 #公平公正 #定罪 #輕罪審判法庭 #今日加州 捐款我們:https://bit.ly/2NyHzVK Telegram電報 http://t.me/CaliforniaNewz Twitter推特 https://twitter.com/CA_Today Facebook臉書 http://www.facebook.com/NTDTVLA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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